国家档案局召开全国破产、关闭国有企业档案处置工作专题座谈会
作者:管理员 2017-08-10 11:22:31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本报讯 (记者 杨太阳) 5月4日至5日,由国家档案局举办的破产、关闭国有企业档案处置工作专题座谈会在江苏常州市召开。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付华参加会议并讲话。常州市委常委、秘书长蔡骏莅会祝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部分分管局长及负责企业档案业务的同志,各中央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组长单位档案部门的负责人近百人参会座谈。

    付华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宏观环境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总体是有利的,国有企业档案工作以资产关系为纽带,贯彻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原则,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资产和产权变动是未来一个时期国有企业的常态,做好这个过程中的档案工作既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也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企业档案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他强调,加强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好以下3个方面。一是大胆创新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监督指导方式。按照国家档案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倡导建设档案中心和试点单位,引导国有企业加强档案资源集中管理,引领国有企业加强数字档案建设和电子档案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充分用好“双随机一公开”这一有力举措,切实提高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水平。二是高度重视资产与产权变动过程中的档案业务指导与监督。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国有企业总部一定要提高认识,主动出击,尽快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联系,全面掌握本地区、本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情况,力争加入协调处置机构,做好档案接收协调工作,确保档案处置到位。三是继续强化国有企业档案安全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开展专项自查和整改,加强内部管理和档案工作服务外包管理,完善应急管理,将档案安全纳入日常业务指导工作,做到只要在企业现场指导和检查,务必检查档案安全,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万无一失。

    会上,各省市区档案局重点介绍了本辖区内资产与产权变动企业档案工作开展的情况,对《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初稿)》(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交流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国家档案局经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意见》的修改工作,将修改后的《意见》尽快提交国家档案局审发,为做好当前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提供政策性支撑。国家档案局经科司对2017年企业档案工作要点进行了详细说明。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考察了常州市工商档案博览中心。该中心集中管理着百余家市属国有(集体)破产、关闭企业的档案,构建了具有常州特色的企业档案资源集约化管理和开发的新模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5月15日 总第3066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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